接觸器是用于接通和斷開負載電源的設備。接觸器的選擇應根據受控設備的要求進行。除受控設備的額定工作電壓和額定工作電壓外,受控設備的負載功率,使用類別和控制均相同。方法,工作頻率,工作壽命,安裝方法,安裝尺寸和經濟性是選擇的基礎。選用原則如下:
1、交流接觸器的電壓水平必須與負載的電壓水平相同,并且所選接觸器的類型必須與負載兼容。
2、計算出的負載電流必須符合接觸器的容量水平,即計算出的電流小于或等于接觸器的額定工作電流。接觸器的接通電流大于負載的啟動電流,并且斷開電流大于負載運行時斷開所需的電流。計算得出的負載電流應考慮實際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對于啟動時間較長的負載,半小時峰值電流不能超過約定的加熱電流。
3、可以基于短期動力學和熱穩定性進行驗證。線路的三相短路電流不應超過接觸器允許的動態和熱穩定電流。使用接觸器斷開短路電流時,還應驗證接觸器的分斷能力。
4、接觸器吸引線圈的額定電壓和電流以及輔助觸點的數量和電流容量應滿足控制電路的接線要求。必須考慮連接到接觸器控制電路的導線的長度。通常,推薦的工作電壓是使接觸器能夠在85%至110%的額定電壓下工作。如果線路太長,則由于電壓降太大,接觸器線圈可能無法響應閉合命令;由于線路電容太大,因此對于跳閘命令可能無效。
5、根據操作次數檢查接觸器的允許工作頻率。如果工作頻率超過規定值,則額定電流應加倍。
6、短路保護組件的參數應與接觸器的參數一起選擇。
7、接觸器與其他組件之間的安裝距離必須符合相關的國家標準,并且必須考慮維護和接線距離。
8、有特殊要求情況下交流接觸器的選用
9、防晃電型交流接觸器